74. 三相 220 伏特 5 馬力電動機之分路導線應選用(A)1.6 公厘(B)2.0 公厘(C)2.6 公厘(D)8 平方公厘。
75. 三相四極 220V 10 馬力電動機,其額定電流約為(A)10(B)15(C)20(D)27 安培。
76. 電動機分路,其分路導線之載流量不得小於電動機全載電流之(A)1.25(B)1.5(C)2(D)2.5 倍。
77. 標準電動機分路過載保護,應裝設(A)過電流保護(B)漏電斷路器(C)積熱電驛(D)低電壓電驛。
78. 電動機加裝電容器之裝設位置以(A)接戶開關電源側(B)接戶開關負載側(C)分斷設備之電源側(D)操作器負載側。
79. 供應兩具以上電動機之幹線或分路導線,其安培容量不低於所供應電動機額定電流之和加最大電動機額定電流之百分之多少?(A)10(B)15(C)20(D)25。
80. 電動機操作器之額定應以(A)馬力數(B)安培數(C)伏特數(D)無明文規定。
81. 電熱器 1500W,若將其電熱絲剪去 20% 時,其消耗電力為原來之(A)1.25(B)1.6(C)2(D)2.4 倍。
82. 電熱器每具額定電流超過(A)5(B)8(C)12(D)15 安培時,應施設專用分路。
83. 低壓電容器之過電流保護額定值,應以電容器額定電流之(A)1.25(B)1.35(C)1.5(D)2.5 倍為原則。
84. 低壓電容器分段設備之連續負載容量值,不得低於電容器額定電流之(A)1.15(B)1.25(C)1.35(D)1.5 倍。
85. 低壓電容器之配線載流容量,不得低於電容器額定電流之(A)1.15(B)1.25(C)1.35(D)1.5 倍。
86. 以銅板作為接地極時,應埋入地下(A)0.9(B)1.5(C)2(D)3 公尺以上深度。
87. 對地電壓 220V 之電動機其外殼接地電阻應在(A)10(B)25(C)50(D)100 歐姆以下。
88. 單相三線 110/220V 之電動機其外殼接地之接地電阻應在(A)10(B)25(C)50(D)100 歐姆以下。
89. 某用戶接戶線線徑為 38 平方公厘,則該用戶內線系統單獨接地之接地線線徑應在(A)8(B)14(C)22(D)30 平方公厘以上。
90. 三相四線式之中性線應屬於(A)被接地線(B)接地導線(C)非接地導線(D)非識別導線。
91. 三相四線多重接地系統供電地區用戶變壓器之低壓電源系統接地為何種接地?(A)特種(B)第一種(C)第二種(D)第三種。
92. 內線系統接地與低壓用電設備接地之接地為(A)特種(B)第一種(C)第二種(D)第三種 接地。
93. 內線系統單獨接地時,其銅接地導線最小不得小於(A)3.5(B)5.5(C)8(D)14 平方公厘。
94. 用電設備之接地引線應為(A)被接地導線(B)接地導線(C)非接地導線(D)非識別導線。
95. 第二種接地,若變壓器在 20KVA 以下其接地導線應使用(A)5.5(B)8(C)14(D)22 平方公厘以上之絕緣導線。
96. 對地電壓在 151 伏至 300 伏之第三種接地,其接地電阻應保持(A)10(B)25(C)50(D)100 歐姆以下。
97. 低壓用電設備之接地、內線系統之接地及支持低壓用電設備之金屬體之接地,應按(A)第一種(B)第二種(C)第三種(D)特種 接地施工。
98. 接地棒須橫向埋設於地面下時,至少須埋深(A)1.0(B)1.5(C)2(D)2.5 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