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踩水有剪刀式、攪蛋式、小蛙式等三種方法。(A)O(B)X
138. 因救生員過失致傷,可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法律上問題)(A)O(B)X
81. 使用人鏈救溺時,不會游泳者站立岸邊,略懂水性者站立於水中,水深可覆蓋過頭頂。(A)O(B)X
139. 救援的主要目標有二,其一在減少災害的損失,其二在避免災情的擴大,維護救者的安全,為達成救援目標的首要工作。(A)O(B)X
82. 在從事救援行動時,溺者永遠列為第一優先考慮的事項。(A)O(B)X
83. 依據安全風險因素來考量,救援行動的優先順序,以拋過去救為基本考量。(A)O(B)X
84.下水救溺包括從岸邊或船上,這是會直接造成救援者傷害的一種方法,在救援行動中是不被鼓勵採用的。(A)O(B)X
85. 利用繩索救援時,一定要把繩索固定在自己的身上。(A)O(B)X
86. 充氣救生艇在使用前,先在每個氣室包括龍骨充入7分飽的空氣、再補足適當的氣壓。(A)O(B)X
87. 充氣救生艇人員入船法有:跨入、跳入、坐入及滾入等四種方法。(A)O(B)X
88. 充氣救生艇入水前先將船外機傾斜器卡榫關緊,以免至淺處損壞,並將熄火安全繩繫在駕駛員手上,並派員注意岸上信號。(A)O(B)X
140. 刑事法上的過失(刑法第14條)(一)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二)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A)O(B)X
89. 充氣救生艇冷車時發動,拉起阻風門、把手加油約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A)O(B)X
141. 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一)過失傷害罪: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二)業務上過失傷害罪: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A)O(B)X
90. 充氣救生艇回岸至岸邊(淺水區)駕駛員判斷引擎護罩快觸底時,即令所有協助人員(救援者除外)立即下船,並抓住船舷固定船位以利搬運溺者。(A)O(B)X
144. 救生員因過失疏忽致泳客發生溺斃事故除刑事責任之外亦應負民事賠償責任。(A)O(B)X
91. 急流救生中聽到連續三聲哨音表示我們的救難成功了。(A)O(B)X
92. 充氣救生艇若無法靠近浪區、礁石區時,應設法拋擲繩索或救生繩袋救援。(A)O(B)X
94. 橫跨步及海豚跳是海洋救生下水及避浪技術,能幫助救生員快速地游近溺者。(A)O(B)X
96. 救生員如在沙灘為溺者安放復甦姿勢,溺者的身體應與海邊垂直面部背海,以有利分泌或嘔吐物從口中流出。(A)O(B)X
97. 不慎翻船時需扶正船隻。將繩索綁住船舷,爬上龍骨站在繩索對面船身,拉住繩索借浪(與浪平行)翻正。(A)O(B)X
99.激流最佳之救援方式,是以施行救者不下水的岸上救援為最高安全指導原則。(A)O(B)X
100. 溪流中基本操控動力充氣救生艇,應具備有:對溪流的知識救生艇的構造、自救的技巧與控船的基本能力。(A)O(B)X
145. 不會游泳的人亦可運用基本救生要領從事救溺。(A)O(B)X
146. 上抱與下抱帶人法僅適合短距離施救。(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