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符合下列何種條件的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A)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以上股份(B)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3%以上股份(C)繼
9. 下列關於股東會決議解任董事之敘述,何者正確?(A)董事得由股東會之決議,隨時解任(B)如於任期中依正當理由解任董事,董事得向公司請求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C)股東會為解任董事之決議,應有代表已發行
13. 於有價證券私募時,依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或該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身分而應募之人總數最多不得超過幾人?(A)三十五人 (B)三十人 (C)二十五人 (D)
20.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 10%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再行賣出,或賣出後╴╴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A)六個月內;
23. 公司或代辦股務機構違反法令或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定辦理股務事務,經金管會命令糾正或處罰者,將產生何種效果?(A)二年內不得受託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務(B)三年內不得受託辦理股東會相關事務(C)未補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