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替代役役男受輔導教育期間,停止一切例假及請假,但婚假及陪產假例外。(A)O(B)X
25.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應按其服役類別、專長、年齡、體位納入勤務編組,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得視需要召集服勤。(A)O(B)X
7.替代役男之全民健康保險是由 (A)主管機關 (B)中央健康保險局 (C)需用機關 (D)縣市政府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辦理。
8.替代役男因公受傷 (A)1年內 (B)2年內 (C)3年內 (D)5年內 傷發死亡者,比照因公死亡標準给卹。
9.替代役男發生死亡,依法給予之年撫卹金年限雖然屆滿,而子女尚未成年者,得繼續给卹至成年;或子女雖已成年,學校教育未中斷者,得繼撫卹至 (A)大學畢業 (B)研究所畢業 (C)博士班畢業 (D)高中畢
10.役男死亡,一般保險給付請領時效,自通知保險給付之日起算,逾 (A)3年 (B)4年 (C)5年 (D) 2年不行使者及喪失受領權。
11.中華民國年滿 (A)18歲 (B)18歲之翌年 (C)20歲 (D)16歲起,於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者,得依志願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12.役男入營後,因體格不適服替代役者,應於 (A)15天 (B)18天 (C)30天 (D)35天內辦理驗退。
13.役男接受基礎訓練期間申請驗退,應向何單位辦理? (A)縣市政府 (B)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 (C)國防部 (D)鄉鎮市區公所
14.替代役之專業訓練,由 (A)主管機關 (B)需用單位 (C)服勤單位 (D)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15.替代役役男之各類保費,由 (A)內政部 (B)各需用機關 (C)各服勤單位 (D)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付。
16.替代役男於服役時(基礎訓練期間除外)結婚,得核给婚假 (A)15日 (B)12日 (C)14日 (D)10日,前項婚假可分次申請,但應於1個月內請畢。
17.替代役男服役期間因配偶母親死亡,核給喪假 (A)20日 (B)15日 (C)14日 (D)10日
18.替代役男經診斷確定罹患足以危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者,停服替代役,稱為 (A)停役 (B)禁役 (C)免役 (D)退役
19.撫恤金領受權利時效,自請卹或請領事由發生之次月起,經過幾年不行使而消滅 (A)3年 (B)4年 (C)5年 (D)7年
20.替代役男經通緝、羈押者應予 (A)禁役 (B)免役 (C)停役 (D)提前退役
21.替代役役男事假按時數請假以 (A)4小時 (B)8小時 (C)12小時 (D)24小時,折算一日。
22.役男驗退或停役時,由何單位判定體位? (A)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 (B)直轄市、縣(市)政府 (C)內政部 (D)國防部
23.獎懲機關(單位)對替代役役男何種獎懲時,應召開會議審議? (A)罰勤 (B)榮譽價 (C)罰薪 (D)嘉獎
24.替代役男受輔導教育最長周數(含延長一次)以 (A)4周 (B)6周 (C)8周 (D)16周為限。
25.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3條規定; 一般替代役役男與第一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違抗監督長官之勤務命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幾萬元以下罰金? (A)5萬元 (B)10萬元 (C)15萬元
2.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被保險人指定其他親友為受益人,其結婚後未申請變更受益人而死亡者,其死亡給付應發给其 (A)親友 (B)親友與配偶均分 (C)配偶
3.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因傷病,於全民健康保險事業服務機構就醫時,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由誰負擔? (A)內政部 (B)役男本人 (C)內政部與役男平均分擔
4.替代役役男事假按時數請假時,以 (A)4小時 (B)8小時 (C)12小時 (D)24小時 ,折算一日。
5.替代役役男勤務編組、分配由(A)主管機關 (B)需用機關 (C)服勤單位 (D)服勤處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