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雙方簽訂買賣 A 車契約,並於契約中約定,如出賣人甲遲延交付 A 車予買受人乙, 則每遲延 1 天甲應給付乙逾期違約金新臺幣 1 萬元,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題組】(一) 該逾期違約金於民法
【題組】(三) 又如依契約規定,甲應於 105 年 7 月 31 日交付 A 車,惟甲仍持續使用 A 車而未如期 交付,同年 8 月 10 日颱風來襲,甲仍在使用中之 A 車因而泡水毀損,甲主張:「A
四、何謂當事人恆定(5 分)?下列兩例中有無當事人恆定情形,試附理由析述之:【題組】(一) 甲所有之 A 地被乙無權占有,甲起訴請求乙返還 A 地,乙在訴訟繫屬中將其對該地 之占有移轉予丙。(5 分)
六、甲起訴請求乙給付買賣價金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第一審判決命乙應給付甲價金 200 萬 元,並駁回甲其餘之訴,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題組】(一) 倘甲就其敗訴部分提起上訴,乙逾上訴期間未就其
【題組】(二) 倘甲乙雙方均不服並各自提起上訴第二審,第二審判決命乙應給付甲價金 300 萬元, 甲就其第二審判決敗訴部分提起上訴,乙逾上訴期間未就其敗訴 300 萬元部分提起上 訴,乙於第三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