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依 CNS 規定,斜體阿拉伯字之傾斜角度為(A)30°(B)45°(C)60°(D)75°。
55. 長形的中文體字寬為字高的(A)3/4(B)4/3(C)3/5(D)5/3。
56. 中文工程字,行與行的間隔約為字高的(A)1/4(B)1/2(C)1/3(D)3/2。
57. 寬形的中文體,其字寬為字高的(A)3/4(B)4/3(C)3/5(D)5/3。
58. 阿拉伯數字筆劃的粗細,約為字高的(A)1/8(B)1/3(C)1/15(D)1/10。
59. CNS 標準規定,中文字以印刷鉛字中的何種字體為主(A)等線體(B)隸書體(C)楷書體(D)中圓體。
60. “ψ”符號表示(A)半徑(B)直徑(C)球形(D)錐度。
6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英文之簡稱為(A)DIN(B)CNS(C)JIS(D)ISO。
62. 製圖時,圖框線應為(A)粗鏈線(B)細實線(C)粗實線(D)虛線。
63. CNS 標準中規定,裝訂邊的圖框距紙邊為(A)15mm(B)20mm(C)25mm(D)30mm。
64. 為了便於圖面管理,通常會將設計圖摺成何種規格為基準(A)A4(B)B4(C)A5(D)B5。
65. 圖紙裝訂成冊摺疊時,圖面之標題欄必須摺在(A)上面(B)背面(C)內側(D)底面。
66. 標題欄上之零件表,為便利變更設計時增加零件項目,必要時可(A)向左(B)向右(C)向下(D)向上 延伸。
67. 一平面上不共線的任意三點可決定一(A)橢圓(B)圓(C)拋物線(D)漸開線。
68. 兩內切圓之連心線等於(A)兩直徑和(B)兩半徑和(C)兩直徑差(D)兩半徑差。
69. 一點移動時,其與二定點間距離之和恒為常數,該動點所移動的軌跡為(A)橢圓(B)圓(C)拋物線(D)漸開線。
70. 兩外切圓之連心線等於(A)兩直徑和(B)兩半徑和(C)兩直徑差(D)兩半徑差。
71. 一直線與圓周相切於一點,此點和圓心連線與該直線的夾角應為(A)45°(B)60°(C)75°(D)90°。
72. 正多邊形之角頂點接於圓周上稱為圓的(A)內切(B)外切(C)內接(D)外接 正多邊形。
73. 一平面上,兩外切圓之內公切線為(A)一條(B)二條(C)三條(D)四條。
74. 半圓的圓周角為(A)60°(B)90°(C)120°(D)180°。
75. 五邊形可以分為(A)二個(B)三個(C)四個(D)五個 三角形。
76. 正八面體為八個(A)正三角形(B)正四角形(C)正五角形(D)正六角形。
77. 五邊形之內角和為(A)180°(B)360°(C)540°(D)720°。
78. 一平面切割直立圓錐,若該平面與錐軸垂直時,則其截面為(A)正圓(B)橢圓(C)拋物線(D)雙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