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台灣銀行參加法院拍賣之不動產或動產案件之投標,非屬採購行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8款「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得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A)O(B)X
513 台灣銀行參加法院拍賣之不動產或動產案件之投標,適用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8款「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財物」之規定,得採限制性招標。(A)O(B)X
121(A)O(B)X機關於招標文件內載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決標之作法,與政府採購法並無違誤。
206(A)O(B)X機關非依人事法規僱用臨時工者,不得依每人每年預估工資總額分別辦理。
514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辦理房地產之公開徵求未採固定費用或費率者,適合需要者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應再綜合評選一次。(A)O(B)X
207(A)O(B)X機關非依人事法規僱用臨時工者,得依每人每年預估工資總額分別辦理。
122(A)O(B)X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者,其採購金額不含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
208(A)O(B)X機關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法定預算書已標示分批辦理者,仍應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515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辦理房地產之公開徵求未採固定費用或費率者,適合需要者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A)O(B)X
209(A)O(B)X機關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法定預算書已標示分批辦理者,得免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516 採「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評選作業,其由廠商報列技術服務費用者,廠商之報價應於議價時開啟,方得與廠商議價。(A)O(B)X
123(A)O(B)X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者,其採購金額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
210(A)O(B)X機關於不同地點採購餐飲服務,不得以每餐金額分別辦理。
124(A)O(B)X查核金額於工程採購為新臺幣2億元,財物採購為新臺幣1億元,勞務採購為新臺幣2千萬元。
517 採「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評選作業,其由廠商報列技術服務費用者,應將價格納入評選。(A)O(B)X
518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採固定費用或費率者,評選優勝廠商時,廠商報價應列為評選項目之一,並至少占20%以上配分。(A)O(B)X
211(A)O(B)X機關於不同地點採購餐飲服務,得以每餐金額分別辦理。
519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評選優勝廠商時,即將廠商報價納入考量。(A)O(B)X
125(A)O(B)X查核金額於工程及財物採購為新臺幣5000萬元,勞務採購為新臺幣1000萬元。
126(A)O(B)X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複數決標者,其採購金額依全部項目或數量之預算總額認定之。項目標的不同者,亦同。
212(A)O(B)X勞工保險局辦理勞、農保給付案件審查,委請各專業醫師不定期協助審查診斷書之續聘事宜,不可依個別專業醫師之一年審查費用,依不同需求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分別辦理採購。
127(A)O(B)X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採複數決標者,其採購金額依全部項目或數量之預算總額認定之。但項目之標的不同者,依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認定之。
128(A)O(B)X採購法第12條規定上級機關派員監辦,其核派之人員應為主會計或政風單位人員。
520 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其服務費用,應參酌一般收費情形核實議定。其必須核實另支費用者,應於契約內訂明項目及費用範圍;契約未規定者,不得另為任何給付。(A)O(B)X
213(A)O(B)X勞工保險局辦理勞、農保給付案件審查,委請各專業醫師不定期協助審查診斷書之續聘事宜,可依個別專業醫師之一年審查費用,依不同需求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分別辦理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