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採購法第15條第2項情形者,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但其執行反不利於公平競爭或公共利益時,得報下列何者核准後免除之: (A)採購法主管機關。 (B)上級機關。(C)機關首
4. 下列何者正確不違採購法令:(A)於機關辦公室懸掛廠商廣告物。 (B)採購人員要求得標廠商僱用採購人員親友。(C)採購人員下班後由得標廠商僱用。 (D)採購人員不得從事足以影響採購人員尊嚴之活動。
5. 在非主動求取且係偶發之情形下,採購人員不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餽贈或招待,反不符合社會禮儀或習俗者,得予接受。但下列何者為非可接受之範圍?(A)價值在新臺幣500元以下之饋贈或飲食招待。 (
7. 依採購人員倫理準則規定,下列何者為採購人員應有之行為:(A)努力發現真實,對機關及廠商之權利均注意維護。(B)公開招標之第3次招標仍僅2家投標不予開標。 (C)重視廠商請託或關說。(D)參與廠商
8. 下列何者為採購人員得為之行為: (A)於機關任職期間同時為廠商所僱用。(B)要求廠商提供與採購無關之服務。 (C)主動參與公開舉行且邀請一般人參加之餐會。(D)為免有礙業務執行,於交通不便地區使
10. 下列何者非採購人員應遵循者? (A)努力發現真實,對機關及廠商之權利均應注意維護。(B)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C)依據法令,本於良知,公正執行職務,必要時
11. 機關採購專業人員於下列何種情形,喪失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A)辭職後5年內回任機關採購職務。(B)調任其他機關辦理採購。(C)辦理採購業務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而受申誡懲戒處分者。(D)以上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