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下列哪一個狀況「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A) 小明為了要寄喜帖給朋友,向朋友蒐集地址;(B) 寄送公司與銀行合作發行之聯名信用卡申請表給公司員工;(C) 學校將比賽獲獎同學的姓名,公布於公佈欄上
9.下列何者不是個人資料所定義之「蒐集」?(A) 人資單位請新進員工填寫員工資料卡;(B) 會計單位為了發給員工薪資而向人資單位蒐集員工的帳戶資料;(C) 在路上隨機請路人填寫問卷,並留下個人資料;(
2. 以下哪一個狀況「不適用」於個人資料保護法?(A)寄送學校與銀行合作發行的聯名信用卡申請表給畢業校友(B)學生註冊時提供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地址等資訊(C)圖書館公告借書預期未歸還之教職員或學
6. 學校為加速學生之升學率,與某補習班合作,預計提供學生學習歷程資料,以利快速執行之作業,前述案例是否符合個資法規定?(A)符合,學校只要是為了學生著想,所有學生個資均可任意處理及運用(B)符合,因
7. 若當事人尚未成年,請問個人資料蒐集是否需要取得當事人或監護人同意呢?(A)未滿 7 歲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並代受意思表示(B)滿 7 歲以上者 20 歲以下,為限制行
8. 老師請求教務處或學務處列印全班的學生基本資料,是否合宜?(A)學校負責保管學生資料的人員應先判斷老師索取學生資料之目的,是否愈越較學必要範圍,做為提供與否的依據(B)老師因為教學所需,取得學生資
9. 學校公布欄可否公告曠課學生名單?(A)不可以,因為學生的姓名或學號是屬於個人資料,不得公開(B)可以,因為獎懲應符合學校辦理教育行政之目的,公佈並不違法,但須注意應僅公布必要之個資(C)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