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有關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下列何者正確?(A)每連續 5 年週期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 250 毫西弗(B)眼球水晶體之等效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 500 毫西弗(C)皮膚或四肢之等效劑
7. 設施經營者於規劃、設計及進行輻射作業時,對輻射工作場所外地區中一般人體外曝露造成之劑量,於 1 小時內不超過 X 毫西弗,一年內不超過 Y毫西弗。請問 X、Y 各為何?(A)0.01、1 (B)
12. 依據嚴重污染環境標準,擅自或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改變輻射工作場所外空氣、水或土壤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造成一般人年有效等效劑量達 X 毫西弗者,或體外曝露之劑量於 1 小時內超過 Y 毫西弗
14. 設施經營者於放射性物質永久停止使用,而以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時,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設施經營者應於幾個月內,將放射性廢棄物運送至接收單位。於完成接收後三十日內,檢送輻射作業場所偵測證明及接收文件,送
16. 依據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之規定,申請從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放射性物質及其工作場所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認可者,應置(A)輻射防護師及輻射防護員至少各一人(B)輻射防護師至少一人及輻射防護
17. 依據高強度輻射設施種類及運轉人員管理辦法,運轉人員證書有效期限為 X 年,申請換發時,應檢具證書有效期限內,接受輻射防護訓練業務者舉辦之輻射防護訓練及格,或接受雇主定期實施之輻防教育訓練,合計
1. 依「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第 4 條規定,設施經營者對於輻射工作場所內,輻射狀況需經常處於監督下之地區,應將其劃定為:(A)管制區 (B)監測區 (C)限制區 (D)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