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大頭針

【評論內容】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此即法學緒論必背的「規規細辦綱標準」命令七種名稱,而法規命令通常會以規則或細則的名稱出現。)

是綱要 不是綱領

【評論主題】_______________5. Waiter: How do you like your s k, Miss ? Betty: Well done, please.

【評論內容】第 6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相關社會保險:指公教人員保險(含原公務人員保險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勞工保險、軍人保險及農民健康保險。二、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指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含原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及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三、社會福利津貼:指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榮民就養給付。四、保險年資:指被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繳納保險費之合計期間;其未滿一年者,依實際繳納保險費月數按比率計算;其未滿全月者,依實際繳納保險費日數按每月三十日比率計算。五、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