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8.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承作自然人匯款至大陸地區業務,其對象應以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為限,並透過人民幣清算行或代理行為之;匯款性質應屬經常項目,且每人每日匯款之金額,不得逾人民
【評論內容】
收兌2萬人民幣 匯款8萬人民...
【評論主題】38.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承作自然人匯款至大陸地區業務,其對象應以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為限,並透過人民幣清算行或代理行為之;匯款性質應屬經常項目,且每人每日匯款之金額,不得逾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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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兌2萬人民幣 匯款8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