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茹憶】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7 下列關於行政和解契約之要件,何者錯誤?(A)須屬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律或事實關係之認定(B)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C)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且解決爭執(D)契約內容得約定人民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136條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或法律關係,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者,為有效達成行政目的,並解決爭執,得與人民和解,締結行政契約,以代替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