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為結婚之形式要件?(A)公開儀式、二人以上之證人(B)公開儀式、結婚登記(C)公開儀式、結婚書面、結婚登記(D)結婚書面、證人簽名、結婚登記
【評論內容】民法第982條(結婚的形式要件)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為結婚之形式要件?(A)公開儀式、二人以上之證人(B)公開儀式、結婚登記(C)公開儀式、結婚書面、結婚登記(D)結婚書面、證人簽名、結婚登記
【評論內容】民法第982條(結婚的形式要件)
【評論主題】26 對於兩岸關係,歷任中共領導人所提出的主張,下列何者正確?(A)鄧小平(1982 年)提出「兩岸一家親」(B)江澤民(1995 年)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C)胡錦濤(2008 年)提出「推動
【評論內容】好無聊的題目
【評論主題】2737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保障法所稱之公務人員?(A)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B)法定機關依法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C)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D)政務官、民選公職人員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三條
【評論主題】25 民國 102 年 7 月 5 日司法院釋字第 710 號解釋,對兩岸間人民來往產生重大影響,請問該釋憲案主要之內容是:(A)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強制出境與暫時收容等規定(B)大陸籍人士
【評論內容】司法院釋字第 710 號解釋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出境。……」(該條於九十八年七月一日為文字修正)除因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而須為急速處分之情形外,對於經許可合法入境之大陸地區人民,未予申辯之機會,即得逕行強制出境部分,有違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不符憲法第十條保障遷徙自由之意旨。同條第二項規定:「前項大陸地區人民,於強制出境前,得暫予收容……」(即九十八年七月一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第十八條第三項),未能顯示應限於非暫予收容顯難強制出境者,始得暫予收容之意旨,亦未明定...
【評論主題】23.我國法官法規定司法院設法官評鑑委員會掌理法官評鑑。前述法官評鑑委員會之組成規定是:(A)法官三人、檢察官一人、律師三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四人(B)法官四人、檢察官二人、律師三人、學者及社會公正
【評論內容】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就是變成法官一人,檢察官三人,律師及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的人數不變
【評論主題】6 下列何者為結婚之形式要件?(A)公開儀式、二人以上之證人(B)公開儀式、結婚登記(C)公開儀式、結婚書面、結婚登記(D)結婚書面、證人簽名、結婚登記
【評論內容】民法第982條(結婚的形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