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ien Y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刑法第十三條: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就是直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間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