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9.依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規定,申評會委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議,經多少委員出席,始得開議? (A)二分之一以上 (B)三分之一以上 (C)三分之二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評論內容】教評會:第 7 條 本會之決議,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以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一、審查教師長期聘任事項,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並通過。二、審議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至第十四款事項,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通過。本會為前項決議時,迴避之委員不計入該項決議案之出席委員人數。但為前項第一款決議時,迴避之委員不計入該項決議案之全體委員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