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附圖中的甲、乙、丙、丁各為何種物質?【題組】甲:
【評論內容】
解釋令函只能間接拘束人民權利義務,屬「命令」層級,大法官釋字443號明確表示,行政機關命令之內容,屬細節性、技術性事項,雖對人民有輕微影響,尚非憲法所不許,此種命令之內容,如申請文件時需具備印章、身分證等相關規定,對人民權利義務屬「間接」影響,並未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義務。若要對人民權利義務直接產生拘束力,必須經由法律層級之規定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