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命令廢止之規定,何者錯誤?(A)命令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B)應經立法院通過(C)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D)命令廢止得僅發布命令名稱及施行日期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第 25 條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 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命令廢止之規定,何者錯誤?(A)命令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B)應經立法院通過(C)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D)命令廢止得僅發布命令名稱及施行日期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第 25 條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 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依法律授權發布的規章,稱為:(A)職務命令(B)法規命令(C)行政規則(D)職權命令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命令廢止之規定,何者錯誤?(A)命令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B)應經立法院通過(C)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D)命令廢止得僅發布命令名稱及施行日期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第 25 條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 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命令廢止之規定,何者錯誤?(A)命令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B)應經立法院通過(C)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D)命令廢止得僅發布命令名稱及施行日期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第 25 條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 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依法律授權發布的規章,稱為:(A)職務命令(B)法規命令(C)行政規則(D)職權命令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命令廢止之規定,何者錯誤?(A)命令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B)應經立法院通過(C)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D)命令廢止得僅發布命令名稱及施行日期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第 25 條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 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命令廢止之規定,何者錯誤?(A)命令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B)應經立法院通過(C)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D)命令廢止得僅發布命令名稱及施行日期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2 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 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 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第 25 條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承受其業務之 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依法律授權發布的規章,稱為:(A)職務命令(B)法規命令(C)行政規則(D)職權命令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評論主題】臺北市文山區公所行文臺北市政府,陳報該區公所本年度滅蟑滅鼠週工作計畫,請問主旨該怎麼寫?(A)檢陳本區辦理滅蟑滅鼠工作執行計畫乙份,請 鑒核。(B)檢送本區辦理滅蟑滅鼠工作執行計畫乙份,請 查照。(C
【評論內容】
附陳、檢陳對上級附送附件時用。檢送、檢附、附送、附對平行或下級機關附送附件時用。
請 鑒核請 核示請 鑒查請 核備請 備查請上級機關或首長查核、指示使用。
請 查照
請 辦理惠復
請 查明惠復
請 查照轉知
請平行機關知悉辦理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