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海峽兩岸分治六十餘年,兩岸各自歷經了數任的主政者,在不同時期分別提出不同的政策文件或主張。請問甲、乙、丙、丁中,何者可歸類為同一個時期的兩岸政策互動?甲、「《反分裂國家法》VS 反攻大陸光復國土」。乙
【評論內容】甲 .《反分裂國家法》2005年; 反攻大陸光復國土 1957年乙 .《告台灣同胞書》1979年;「戒急用忍」1996年丙.....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農會屬非營利事業之公益社團法人,其理由有那些?又農會在農產品供運銷之任務角色為何?
【評論內容】(D)公告的結構分為「主旨」、「依據」、「公告事項」3段。「主旨」一段段名不變,「依據」及「公告事項」兩段段名,均可因事、因案加以活用。例如:「公告事項」則可改用「辦法」、「申辦手續」等其他名稱;尤其公告內容僅就「主旨」補充說明事實經過或理由者,可將「公告事項」改成「說明」為段名。至於公告結構雖然分為3段,但案情簡單,能用「主旨」一段完成者,不必勉強湊成2段、3段。
【評論主題】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80 號解釋之見解,有關學術自由保障之憲法上的依據為:(A)言論自由 (B)講學自由 (C)著作自由 (D)出版自由
【評論內容】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就大學教育而言,應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等事項。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其自治權之範圍,應包含直接涉及研究與教學之學術重要事項。大學課程如何訂定,大學法未定有明文,然因直接與教學、學習自由相關,亦屬學術之重要事項,為大學自治之範圍。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固規定:「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監督。」則國家對於大學自治之監督,應於法律規定範圍內為之,並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大學之必修課程,除法律有明文規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上開大學自治之原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