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90231546】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2 張三以其名下股票換出,取得李四名下等值的房屋,依現行契稅條例規定,如何課徵契稅?(A)兩人都須申報契稅,按買賣稅率課徵 (B)兩人都須申報契稅,按交換稅率課徵(C)張三須申報契稅,按買賣稅率課徵

【評論內容】以股票或其他動產交換取得房屋之所有權者,應按買賣稅率核課契稅。 查契稅條例第6條規定,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因此,得按交換稅率核課契稅者,僅限不動產之互易。所稱不動產,依民法第66條規定,係指土地及其定著物。是以,僅有以土地或房屋交換取得房屋之所有權者,應按交換稅率核課契稅。至若以股票與房屋交換,非屬不動產之互易行為,自無按交換稅率核課契稅之適用,房屋移轉應按買賣契稅核課。 公司以發行新股取得房屋所有權者,亦屬買賣性質,但若合於企業併購法進行合併、收購或分割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之規定者,則可向地方稅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契稅。

【評論主題】49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下列稅課收入何者不屬於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A)所得稅(B)遺產稅(C)營業稅(D)貨物稅

【評論內容】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三項:「第一項第二款之遺產及贈與稅,應以在直轄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五十給該直轄市;在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該市;在鄉 (鎮、市) 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該鄉 (鎮、市) 。」

【評論主題】43 依印花稅法之規定,買賣動產契據,其印花稅額為:(A)按金額課徵千分之五(B)按金額課徵千分之四(C)按金額課徵千分之一(D)每件新臺幣 12 元

【評論內容】印花稅法第三條:「本法規定之金額,以國幣為單位。」故每件稅額四元,換算成新臺幣為12元。

【評論主題】43 依印花稅法之規定,買賣動產契據,其印花稅額為:(A)按金額課徵千分之五(B)按金額課徵千分之四(C)按金額課徵千分之一(D)每件新臺幣 12 元

【評論內容】印花稅法第三條:「本法規定之金額,以國幣為單位。」故每件稅額四元,換算成新臺幣為12元。

【評論主題】22 張三以其名下股票換出,取得李四名下等值的房屋,依現行契稅條例規定,如何課徵契稅?(A)兩人都須申報契稅,按買賣稅率課徵 (B)兩人都須申報契稅,按交換稅率課徵(C)張三須申報契稅,按買賣稅率課徵

【評論內容】以股票或其他動產交換取得房屋之所有權者,應按買賣稅率核課契稅。 查契稅條例第6條規定,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因此,得按交換稅率核課契稅者,僅限不動產之互易。所稱不動產,依民法第66條規定,係指土地及其定著物。是以,僅有以土地或房屋交換取得房屋之所有權者,應按交換稅率核課契稅。至若以股票與房屋交換,非屬不動產之互易行為,自無按交換稅率核課契稅之適用,房屋移轉應按買賣契稅核課。 公司以發行新股取得房屋所有權者,亦屬買賣性質,但若合於企業併購法進行合併、收購或分割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之規定者,則可向地方稅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免徵契稅。

【評論主題】49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下列稅課收入何者不屬於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A)所得稅(B)遺產稅(C)營業稅(D)貨物稅

【評論內容】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三項:「第一項第二款之遺產及贈與稅,應以在直轄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五十給該直轄市;在市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該市;在鄉 (鎮、市) 徵起之收入百分之八十給該鄉 (鎮、市) 。」

【評論主題】47 依印花稅法規定,下列憑證何者應繳納印花稅?(A)統一發票(B)普通收據(C)水、電費收據(D)醫藥費收據

【評論內容】第 5 條印花稅以左列憑證為課徵範圍:一、(刪除)二、銀錢收據: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三、買賣動產契據: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四、承攬契據: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屬之。五、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評論主題】43 依印花稅法之規定,買賣動產契據,其印花稅額為:(A)按金額課徵千分之五(B)按金額課徵千分之四(C)按金額課徵千分之一(D)每件新臺幣 12 元

【評論內容】印花稅法第三條:「本法規定之金額,以國幣為單位。」故每件稅額四元,換算成新臺幣為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