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8 下列規定中何者具有任意法之性質?(A)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B)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C)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評論內容】
*強行法之意義:因法律規定之內容關係到「公益」,因此,不問當事人之意思如何,而必須適用之法律,稱為強行法。如憲法、刑法、訴訟法等。
*任意法之意義:因法律規定之內容未關係到「公益」,可以依當事人之意思,任意予以排除適用之法律,稱為任意法。如民法、商事法等。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A)地方制度法 (B)土地徵收條例(C)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D)地方稅法通則
【評論內容】這題其實是在問何者不是法律(法律.條例.通則)
【評論主題】9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與自己沒有姻親關係?(A)血親之配偶 (B)配偶之血親(C)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D)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評論內容】
血親之配偶:自己與其有血親關係人之配偶,不論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血親,均成立姻親。如繼父、兒媳、女婿(直系血親之配偶);兄嫂、舅母、外甥媳(旁系血親之配偶)。如兄弟之妻、兒媳、女婿等
配偶之血親:自己與其配偶之血親成立姻親,不論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如岳父母、翁姑、妻前夫之子女(配偶之直系血親);妻弟、妻之姨或舅、妻之侄或甥(配偶之旁系血親)。血親之配偶或配偶之血親乃為一體兩面,甲與乙有姻親關係時,甲如為乙之血親配偶乙必為甲之配偶之血親。如配偶之父母、其兄弟姊妹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自己與其配偶之血親成婚之人亦成立姻親關係,不問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如己妻之繼父或繼母(直系血親關係)己妻之兄弟或己妻之姑姨之夫(旁系血親關係)。此姻親概念相當擴大外國之法中甚少承認其為姻親。如夫之兄弟之妻、妻之姊妹之夫
【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8 下列規定中何者具有任意法之性質?(A)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B)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C)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評論內容】
*強行法之意義:因法律規定之內容關係到「公益」,因此,不問當事人之意思如何,而必須適用之法律,稱為強行法。如憲法、刑法、訴訟法等。
*任意法之意義:因法律規定之內容未關係到「公益」,可以依當事人之意思,任意予以排除適用之法律,稱為任意法。如民法、商事法等。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A)地方制度法 (B)土地徵收條例(C)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D)地方稅法通則
【評論內容】這題其實是在問何者不是法律(法律.條例.通則)
【評論主題】9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與自己沒有姻親關係?(A)血親之配偶 (B)配偶之血親(C)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D)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評論內容】
血親之配偶:自己與其有血親關係人之配偶,不論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血親,均成立姻親。如繼父、兒媳、女婿(直系血親之配偶);兄嫂、舅母、外甥媳(旁系血親之配偶)。如兄弟之妻、兒媳、女婿等
配偶之血親:自己與其配偶之血親成立姻親,不論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如岳父母、翁姑、妻前夫之子女(配偶之直系血親);妻弟、妻之姨或舅、妻之侄或甥(配偶之旁系血親)。血親之配偶或配偶之血親乃為一體兩面,甲與乙有姻親關係時,甲如為乙之血親配偶乙必為甲之配偶之血親。如配偶之父母、其兄弟姊妹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自己與其配偶之血親成婚之人亦成立姻親關係,不問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如己妻之繼父或繼母(直系血親關係)己妻之兄弟或己妻之姑姨之夫(旁系血親關係)。此姻親概念相當擴大外國之法中甚少承認其為姻親。如夫之兄弟之妻、妻之姊妹之夫
【評論主題】15 假設經濟體系每一年生產 60 個 10 元的麵包,且經濟體系一共有 10 個單位的貨幣,則貨幣的流通速度(transactionsvelocity of money)應該是多少?(A)6 (B
【評論內容】MV=PY
【評論主題】11 就權利的作用而言,債權是一種:(A)支配權 (B)形成權 (C)請求權 (D)抗辯權
【評論內容】(一)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支配權具有排他性。如人格權, 身份權,人格權,物權,及其他財產權。所謂支配,意指對權利標的物得占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行為。(二)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如物權和債權之請求權。人格身份權之排除侵害之請求權。他如扶養請求權和同居請求權。(三)形成權:權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足使雙方的法律關係直接發生、變更、或消滅之權利。如撤消權、抵銷權、解除權、終止權、選擇權、承認權、繼承權等。(四)抗辯權:義務人對抗權利人行使權利的一種權利。通常義務人在權利人請求給付時,得予拒絕其應為給付之權利。抗辯權又可分為永久抗辯權和暫時抗辯權。永久抗辯權如消滅時效完成之抗辯權。暫時抗辨權如同時抗辯權和先訴抗辯權。
【評論主題】9 依民法之規定,下列何者與自己沒有姻親關係?(A)血親之配偶 (B)配偶之血親(C)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D)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評論內容】
血親之配偶:自己與其有血親關係人之配偶,不論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血親,均成立姻親。如繼父、兒媳、女婿(直系血親之配偶);兄嫂、舅母、外甥媳(旁系血親之配偶)。如兄弟之妻、兒媳、女婿等
配偶之血親:自己與其配偶之血親成立姻親,不論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如岳父母、翁姑、妻前夫之子女(配偶之直系血親);妻弟、妻之姨或舅、妻之侄或甥(配偶之旁系血親)。血親之配偶或配偶之血親乃為一體兩面,甲與乙有姻親關係時,甲如為乙之血親配偶乙必為甲之配偶之血親。如配偶之父母、其兄弟姊妹
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自己與其配偶之血親成婚之人亦成立姻親關係,不問該血親為直系或旁系。如己妻之繼父或繼母(直系血親關係)己妻之兄弟或己妻之姑姨之夫(旁系血親關係)。此姻親概念相當擴大外國之法中甚少承認其為姻親。如夫之兄弟之妻、妻之姊妹之夫
【評論主題】8 下列規定中何者具有任意法之性質?(A)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B)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C)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評論內容】
*強行法之意義:因法律規定之內容關係到「公益」,因此,不問當事人之意思如何,而必須適用之法律,稱為強行法。如憲法、刑法、訴訟法等。
*任意法之意義:因法律規定之內容未關係到「公益」,可以依當事人之意思,任意予以排除適用之法律,稱為任意法。如民法、商事法等。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不是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A)地方制度法 (B)土地徵收條例(C)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D)地方稅法通則
【評論內容】這題其實是在問何者不是法律(法律.條例.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