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044.對於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以非法方法予以妨害者,集會遊行法有罰則之明文規定, 該罰則之性質,係屬: (A)刑事罰 (B)秩序罰 (C)執行罰 (D)懲戒罰。
【評論內容】第31條(罰則)違反第五條之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