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73.富商甲家中遭竊,偵查隊遲遲未能破案,為能早日破案,乃表示願提供十萬元給偵查隊作為該案之破案獎金。偵查隊隊長乙即要求偵查隊同仁一起努力辦案,警察丙為獲得獎金而特別努力調查,終將此案偵破。破案當天
【評論內容】
警察破案乃是警察職權內本應該做的事
收受十萬元之行為則是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
刑法121條只處罰受賄人,而不處罰行賄人
故乙與丙成立刑法121
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