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潘家蓁】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9 大陸地區人民設籍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年滿多少歲,且有相當新臺幣多少萬元以上存款,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觀光活動?(A) 18 歲,30 萬 (B) 20 歲,10 萬 (C) 20 歲

【評論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民國 108 年 04 月 09 日)

第 3-1 條

大陸地區人民設籍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

申請許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觀光活動(以下簡稱個人旅遊):

一、年滿二十歲,且有相當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或持有銀行核發金卡或

    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或持有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其他

    國家有效簽證。

二、年滿十八歲以上在學學生。

前項第一款申請人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得隨同本人申請來臺。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是跨國(境)婚姻媒合轉型公益化之目的?(A) 避免跨國境婚姻媒合物化、商品化(B) 方便民眾獲取更多跨國婚姻資訊(C) 由政府介入管理輔導,保障受媒合當事人權益(D) 提昇從事跨

【評論內容】

1.跨國(境)婚姻媒合服務,因雙方當事人語言、文化等差異性大,且涉及移民事宜,如允許基於營利目的之跨國婚姻媒合行為,將容易發生勉強撮合或蒙騙雙方之情形,衍生社會問題,跨國(境)婚姻媒合轉型為公益化服務後,服務項目及金額資訊將透明化,可使有需求民眾知道正確訊息,代辦事項費用則可依男女雙方意願自行決定,受媒合當事人有選擇的空間,提供服務者也不必吸收風險成本,並避免外界予以謀取暴利之負面形象。

2.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除須經移民署許可外,並須接受業務檢查及定期陳報媒合業務狀況,較易取得受媒合當事人之信任,長期服務亦可建立專業度。

相關法規: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59條 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是跨國(境)婚姻媒合轉型公益化之目的?(A) 避免跨國境婚姻媒合物化、商品化(B) 方便民眾獲取更多跨國婚姻資訊(C) 由政府介入管理輔導,保障受媒合當事人權益(D) 提昇從事跨

【評論內容】

1.跨國(境)婚姻媒合服務,因雙方當事人語言、文化等差異性大,且涉及移民事宜,如允許基於營利目的之跨國婚姻媒合行為,將容易發生勉強撮合或蒙騙雙方之情形,衍生社會問題,跨國(境)婚姻媒合轉型為公益化服務後,服務項目及金額資訊將透明化,可使有需求民眾知道正確訊息,代辦事項費用則可依男女雙方意願自行決定,受媒合當事人有選擇的空間,提供服務者也不必吸收風險成本,並避免外界予以謀取暴利之負面形象。

2.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者,除須經移民署許可外,並須接受業務檢查及定期陳報媒合業務狀況,較易取得受媒合當事人之信任,長期服務亦可建立專業度。

相關法規: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59條 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