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不動產所有人若擔心住宅前方景色受前方土地興建住宅高度影響,可在前排土地申請建照之前設定:(A)不動產役權 (B)租賃權 (C)地上權(D)抵押權

【評論內容】

不動產役權,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其為用益物權之一種。民法本規定有「地役權」,惟因需役及供役客體已從土地擴張至其他不動產,故更名為不動產役權。(民法第851條)

【評論主題】5.不動產所有人若擔心住宅前方景色受前方土地興建住宅高度影響,可在前排土地申請建照之前設定:(A)不動產役權 (B)租賃權 (C)地上權(D)抵押權

【評論內容】

不動產役權,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其為用益物權之一種。民法本規定有「地役權」,惟因需役及供役客體已從土地擴張至其他不動產,故更名為不動產役權。(民法第851條)

【評論主題】【題組】 ⑶說明建築法之適用地區?

【評論內容】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