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依依】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4.關於勞工退休金給付標準敘述何者有誤?(A)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二個基數 (B)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二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C)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

【評論內容】

勞動基準法 第55條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二、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第一項所定退休金,雇主應於勞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如無法一次發給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分期給付。本法施行前,事業單位原定退休標準優於本法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侵害國家法益之罪:1. 內亂、外患、防害國交

2. 瀆職、妨害公務

3. 妨害投票、妨害秩序

4. 脫逃、藏匿犯人

5. 湮滅證據、偽證

6. 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