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a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1.若某里長擁有外國國籍,應由下列何者解除其公職?(A)地方法院(B)內政部(C)縣(市)政府(D)鄉(鎮、市、區)公所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20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 (里) 長由鄉 (鎮、市、區) 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