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葦葦】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0 財政部依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之適用,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A)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B)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C)行政訴訟判決確定之處分,行政機關得為變更(D)自法

【評論內容】

法務部已有多則函釋,均明確指出行政機關必須尊重法院既判力,不得或不宜自為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3 編製銀行調節表時,若採行自公司帳餘額調向銀行對帳單餘額之方式為之,則下列那一項將為加項:(A)在途存款 (B)銀行手續費(C)未兌現支票 (D)銀行已扣取公司長期貸款利息

【評論內容】

公司餘額+銀行代收-手續費= [ 正確餘額 ] =銀行對帳單餘額+在途存款-未兌現支票

換成公司餘額直接調向銀行對帳單之算法

公司餘額+銀行代收-手續費-在途存款+未兌現支票=銀行對帳單餘額

【評論主題】【題組】 ⑶為提高檢驗砷(As)、硒(Se)或碲(Te)等元素的靈敏度,可於原子化前以 NaBH4 與鹽酸處理樣品,試述其故。(5 分)

【評論內容】第七十一條(罰則)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第七十二條(罰則) 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商業,其前條所列人員或以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有關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

【評論主題】三、請將下列英文翻譯成中文: (10 分)A thief who has your user name and password to an online financial, email or so

【評論內容】

商業會計法

第十章  附 則第八十二條(小規模合夥或獨資之排除適用)

  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前項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各直轄市、縣(市)區內經濟情形定之。

【評論主題】二、說明引起園產加工品腐敗變質的主要因素及其特性。(20 分)

【評論內容】各項空白單據應設簿控管,要作不定期的盤點,並作成紀錄 ,其領入及發放應逐筆登記並經主管人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