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4.公務員甲因案被移送懲戒,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情節重大,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其職務。該公務員 不服該停職通知,得否請求救濟? (A)可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不服復審決定者,得向行
【評論內容】
樓上法條要更正了當然停職4條(無爭訟可能)先行停職5條一項(無爭訟可能) 5條二項(有爭訟可能)
【評論主題】14.公務員甲因案被移送懲戒,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情節重大,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其職務。該公務員 不服該停職通知,得否請求救濟? (A)可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不服復審決定者,得向行
【評論內容】
樓上法條要更正了當然停職4條(無爭訟可能)先行停職5條一項(無爭訟可能) 5條二項(有爭訟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