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3. 國家安全局位於仰德大道3段。(A)O(B)X
【評論內容】位於仰德大道1段
【評論主題】13. 國家安全局位於仰德大道3段。(A)O(B)X
【評論內容】位於仰德大道1段
【評論主題】125. 車輛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A)支線道車應讓幹線道車先行(B)少車道車讓多車道車先行(C)以上皆是。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評論主題】488. 車輛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警察指揮之交岔路口,不分幹線道支線道時,右方應讓左方車先行。(A)O(B)X
【評論內容】支線道讓幹線道,左方讓右方車先行
【評論主題】75. 計程車駕駛人經依規定廢止執業登記者,未滿二年不得再行辦理執業登記。(A)O(B)X
【評論內容】未滿一年不得再行辦理執業登記。
【評論主題】74.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年度查驗者,依規定罰鍰,逾期三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A)O(B)X
【評論內容】應該為逾期6個月
【評論主題】72.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公路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A)O(B)X
【評論內容】應該向專責警察機關辦理執業證登記
【評論主題】53. 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逾期半年以上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A)O(B)X
【評論內容】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者,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緩;逾期一年以上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
【評論主題】385.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其地點在最高速限五十公里以下之路段,應於事故地點後方五十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A)O(B)X
【評論內容】應於事故後方30公尺處設立故障標誌
【評論主題】298.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登記證,即行執業,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A)O(B)X
【評論內容】處罰$1,500~$3,600
【評論主題】283. 駕駛人見消防車、救護車等警號不立即避讓,應處罰鍰及記違規點數二點之處分。(A)O(B)X
【評論內容】記違規點數一點。
【評論主題】280. 駕車不依規定通過行人穿越道,致使行人傷亡時,依法應負刑責者加重其刑三分之一。(A)O(B)X
【評論內容】加重其刑責二分之一
【評論主題】265. 計程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台幣九百元以上至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A)O(B)X
【評論內容】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緩。
【評論主題】254.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A)O(B)X
【評論內容】處新台幣1500元。
【評論主題】226. 汽車駕駛人違規不依規定繳納罰鍰者,得以易處吊扣牌照或駕照。(A)O(B)X
【評論內容】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評論主題】220. 汽車駕駛人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A)O(B)X
【評論內容】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緩,並記違規點數1點。
【評論主題】219. 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A)O(B)X
【評論內容】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緩。
【評論主題】20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設置故障標誌者處罰新台幣二千四百元罰鍰。(A)O(B)X
【評論內容】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緩
【評論主題】201. 汽車輕微肇事時,無人受傷且車輛尚能行駛,不將車輛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罰新台幣九百元罰鍰。(A)O(B)X
【評論內容】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緩
【評論主題】125. 刑事警察局位於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A)O(B)X
【評論內容】位於忠孝東路4段
【評論主題】95.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1分局位於木柵路1段上。(A)O(B)X
【評論內容】位於文山區木柵路2段
【評論主題】13. 國家安全局位於仰德大道3段。(A)O(B)X
【評論內容】位於仰德大道1段
【評論主題】71. 臺北市南港派出所位於向陽路上。(A)O(B)X
【評論內容】位於南港區興中路
【評論主題】68. 臺北市南港分局位於南港路上。(A)O(B)X
【評論內容】位於南港區向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