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是言論自由之功能?(A)形成公意 (B)保障個人私人生活免於侵擾(C)實現自我 (D)滿足人民知的權利
【評論內容】
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惟為保護個人名譽、隱私等法益及維護公共利益,國家對言論自由尚非不得依其傳播方式為適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