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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7 關於大法官解釋憲法宣告法律違憲之門檻,下列何者正確?(A)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二分之一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B)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二分之一同意,方

【評論內容】

§14 (可決人數)

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同意行之。 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