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4 關於有期徒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無減輕事由時,不得低於2個月 (B)無加重事由時,不能超過15年(C)遇有加重事由時,得加至40年以上 (D)遇有減輕事由時,得減至2個月未滿
【評論內容】刑法33條主刑之種類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