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umore9393】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使「勁」:

【評論內容】比較: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規定:「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