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8.中華郵政公司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之限制及運用辦法,由哪個單位定之?(A)交通部會同財政部 (B)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C)財政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D)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評論內容】郵政儲金之運用範圍如下: 一、 轉存中央銀行。 二、 轉存中央銀行以外之其他金融機構。 三、 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 四、 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 五、 參與金融同業拆款市場。 六、 提供(中長期)資金轉存金融機構辦理政府核准之重大建設及民間投資計畫。 七、 其他經交通部、財政部及中央銀行核准者。 前項第三款之投資限額、對象及其他交易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定之。 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及運用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評論主題】27.顧客交寄限時報值郵件(報值費 14 元、普通資費 5 元、掛號費 20 元、限時費 7 元)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原寄郵局或投遞郵局應憑郵件封皮退還多少資費?(A) 46 元 (B
【評論內容】郵務營業規章第七十條:限時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寄件人或收件人得請求退還資費。 前項退還資費之手續及範圍,依郵件處理規則第二十五條之規定。郵件處理規則第二十五條:限時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原寄郵局或投遞郵局應憑郵件封皮,退還報值費、保價費外已付之全部資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