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8.依據地方制度法關於自治組織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A)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B)直轄市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人;超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33條規定:直轄市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
【評論主題】2.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之行政處分,其效力為何?(A)自始不生效力 (B)違法而得撤銷 (C)得依申請補正 (D)得轉換為其他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1.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政處分,其效力為何?(A)自始不生效力 (B)違法而得撤銷 (C)得依申請補正 (D)得轉換為其他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