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oyoma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7 甲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環保機關處以新臺幣 2 千元罰鍰。甲不服該行政處分,依法提起訴願。假設甲提起訴願後,原處分機關已自行撤銷原處分,此時訴願機關應如何為訴願決定?(A)訴願不受理 (B)訴願

【評論內容】

訴願法77條

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

一、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二、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第五十七條但書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

  。

三、訴願人不符合第十八條之規定者。

四、訴願人無訴願能力而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訴願行為,經通知補正逾期

  不補正者。

五、地方自治團體、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未由代表人或管理人為訴願行

  為,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六、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

七、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訴願事件重行提起訴願者。

八、對於非行政處分或其他依法不屬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訴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