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Tzu-Yin We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題組(二):請依下文的描述,回答第 25-30 題。【題組】25.依據新北市的規定,4 名學生所需繳交的學雜費金額依多至少排列:(A) 王小平、林群、廖佳佳、江娟娟(B) 林群、王小平、江娟娟、廖佳佳

【評論內容】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第3條 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讀國內學校具有學籍,於修業年限內,其最近一年度家庭年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減免就學費用。(王小平:不符合故無減免)第4條 就學費用之減免基準如下:一、身心障礙程度屬極重度極重度者:免除全部就學費用。二、身心障礙程度屬中度者:減免十分之七就學費用。(廖佳佳)三、身心障礙程度屬輕度者:減免十分之四就學費用。(林群)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第3條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得減免學雜費;其減免基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學生:免除全部學雜費。(江娟娟)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