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依警察法第6條之規定,下列何者兼有對中央刑事警察之指揮監督權?(A)當地行政首長(B)所屬警察機關長官(C)當地法院檢察官(D)法務部部長
【評論內容】
第6條 前條第一款保安警察,遇有必要派往地方執行職務時,應受當地行政首長之指揮、監督;第四款刑事警察兼受當地法院檢察官之指揮、監督;第六款各種專業警察,得由各該事業主管機關視業務需要、商准內政部依法設置,並由各該事業主管機關就其主管業務指揮、監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