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340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應於使用期間內,逐年向主管機關及審計機關提報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第111條(A)O(B)X

【評論內容】

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42條之3之規定,提報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的資料亦應送審計機關。

【評論主題】1320 採購稽核小組之成員為5至17人,稽核委員由設立機關首長就具有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聘)兼之,設立機關之外聘人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第108條(A)O(B)X

【評論內容】依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第六條之規定,只有說明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一人,委員若干人

【評論主題】1316 稽核委員辦理稽核監督,其有涉及本人目前或過去5年內任職機關之採購事項者,應行迴避。第108條(A)O(B)X

【評論內容】

依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第9條之規定,稽核委員辦理稽核監督,除涉及本人目前或過去三年內任職機關之採購事

項應行迴避外,其迴避準用本法第十五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1245 機關依採購法規定將多餘不用之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其他政府機關,應先將堪用財物之資訊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電腦資料庫,公開於資訊網路,方得讓與。(A)O(B)X

【評論內容】

參考機關堪用財務無償讓與辦法,有兩種方式能做一是公開於資訊網路,並得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二是自行覓妥受讓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