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3.下列有關基金合併核准後,投信事業應公告並通知受益人之事項,何者有誤?(A)金管會核准函日期及文號(B)消滅基金換發存續基金受益憑證單位數之計算公式(C)不同意基金合併之受益人得於公告日後至合併基
【評論內容】不同意基金合併之受益人得於公告日後至合併基準日前「二」日止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提出買回受益憑證申請之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