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3.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達新臺幣六億元以上’或投 資於有價證券占共同信託基金暮集發行額度之百分比達多少以上時,即需依規定申請兼營證券 投資信託業務?(A)20%
【評論內容】
本來是達6億或達40%
現在改成達10億或50%
這是舊題目,新題目應該不會這樣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