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睿芸】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6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下列何項學費支出可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A)受扶養子女就讀私立大學所繳納的學費(B)受扶養子女就讀國立空中大學所繳納的學費(C)配偶就讀國立大學研究所所繳納的

【評論內容】

在所得稅法17條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有寫到『但書』。

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