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5 如法律規定:「曾犯故意殺人罪並經判決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執業登記。」請問依據司法院解釋,上述規定係屬下列何種合憲之限制?(A)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B)就駕
【評論內容】
職業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限制之事項屬於個人努力可以改變
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限制之事項屬於個人努力亦無法改變
【評論主題】25 如法律規定:「曾犯故意殺人罪並經判決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執業登記。」請問依據司法院解釋,上述規定係屬下列何種合憲之限制?(A)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B)就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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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限制之事項屬於個人努力可以改變
職業自由之客觀條件限制:限制之事項屬於個人努力亦無法改變
【評論主題】25 如法律規定:「曾犯故意殺人罪並經判決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執業登記。」請問依據司法院解釋,上述規定係屬下列何種合憲之限制?(A)就駕駛人之主觀條件,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B)就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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