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 請由下列《民法》親屬編的修正內容判斷,哪些有助於婦女地位的提升?(甲)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已改為:夫妻之住所,由雙方共同協議之(乙)父母行使親權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已改為:得請求法院依子女
【評論內容】
(丙)結婚以書面應改成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