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 公費醫師填具公費學生志願書約定,約定求學期間接受公費待遇,畢業後,依公費醫師服務簡則規定接受分發,志願依照分發地點及科別接受住院醫師訓練及服務計 6 年之義務。上述約定,依據司法院解釋及行政法院見
【評論內容】
應在於選填志願書,如是行政處分不會是選題志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