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8.下列何者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獲得核准後,始得製造輸入?(A)蠻牛(B)耳溫槍(C)洗面乳(D)真空包裝豆乾
【評論內容】
「活力旺」、「蠻牛」、「康貝特」等不含酒精、或酒精濃度在0.5%v/v以下的機能性飲料,以咖啡因或綜合維他命為提神成分,屬於食品。「維士比」與「保力達B」因其含有的成分及10%v/v酒精濃度,則是藥品,依法規定僅能在藥房或藥局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