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尼】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題組】67.The police tried, but still couldn’t find out the c______e of the fire.

【評論內容】

社維法第55條

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聲明異議。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

社維法第58條

受裁定人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對於簡易庭就第四十五條移送之案件所為之裁定,有不服者,得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對於普通庭之裁定,不得再行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