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甲男與乙女曾為夫妻,甲男經常毆打乙女,乙女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法院裁判離婚獲准,兩者在分居以前,因乙女未尋獲新居而暫時與甲男同住,甲男仍不改惡習毆打乙女,請問可否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民事保護令,禁止甲
【評論內容】
請問一下,那現在民法通過的同性結婚也適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