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 關於贈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贈與物之瑕疵時,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責任(B)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應負擔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時,贈與人自知其情事時起,得於兩年內撤銷贈與(
【評論內容】
(B)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n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n ,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n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n前項撤銷權,自贈與人知有撤銷原因之時起,一年內不行使而消滅。贈與n人對於受贈人已為宥恕之表示者,亦同。(C)
第420條 贈與之撤銷權,因受贈人之死亡而消滅(D)
贈與契約為不要式契約
【評論主題】19.關於共有物之應有部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應有部分係指共有物之特定具體部分(B)應有部分係共有人對所有權在分量上享有之比例(C)應有部分係存在於共有物之任何一部分上(D)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評論內容】
大法官釋字第349號
而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僅係抽象的存在,並無其特定部分。